“准淘汰公司”中核钛白疑违规上市一年完全调查 大股东、债权人、承销商、保荐人“四位一体”,沉醉于套现,钛矿纯属子虚乌有,当公司却相当无奈 一家不折不扣的垃圾公司,如何成为上市公司并招摇一年之久? 近期,关于中核钛白(002145.SZ)二股东嘉利九龙疯狂减持的新闻传遍市场,截至目前已经是连续4个跌停,但此前6月初的时候,中核钛白还因拉出7连阳而荣膺“逆市明星”。实际上,千夫所指的上市公司看起来却非常无辜和无奈。 四个回避条件违反了三条 “这是一个非常恶劣的先例。”上海一位经历中核钛白上市的证券分析师如是回首。而另有投行业内人士介绍,当初这件事在业内影响非常大。“现在二股东闹出这样的事情,这种恶果已经显现了。” “这是一种制度性的冲突。什么叫制度性的冲突?就是制度保护了某些人的利益。”长江证券(000783)分析师钟华说。 中核钛白大股东是何方神圣?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于1998年成立中国第一家经营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公司,该公司负责接收、管理、处置银行划转的不良贷款,并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而其原第二大股东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同属此类。 翻开当初的招股说明书,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居然同是中核钛白上市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老子保荐儿子,不可谓不独特。其招股说明书中也提到,“考虑到本次发行存在关联保荐和承销的情形,特别提示投资者注意关联保荐和承销可能引致的风险。” 而2003年由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四种必须回避的情况:1、保荐机构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计超过百分之七;2、发行人持有或者控制保荐机构股份超过百分之七;3、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或者董事、监事、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4、保荐机构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或融资。 一查便知,信达资产管理控股超过40%,其5人出任中核钛白高管,持有中核钛白超亿元债务,四个回避条件违反了三条,即便具备保荐人资格,如何就能在证监会管理办法中撕开一道口子?更有甚者,中核钛白的盈利来源主要依靠补贴,其上市前三年的利润平均60%来自于税收优惠。 “因为信达太强势了。”上述分析师透露说,至于如何强势,该分析师沉默不谈。另外,业内著名专家夏草认为,“因为中核钛白还具备军工背景。” 中核的前世今生:四0四脱困记 “信达摆明了是来圈钱的。”上述分析师下了这样一个结论。 深处茫茫戈壁的中核钛白,前身是中核四0四所属的钛白粉厂,中核四0四则隶属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据知情人士介绍,四0四厂曾是中核集团最困难的成员单位,一片荒无人烟的大漠戈壁,一度连厂长、副厂长都找不到,困难程度超乎想象,无论是国务院还是军工集团的领导只要来看了大半都要哭。一直到2003年底,中核集团总经理康日新视察后,情况才有所改观。 “在方丁(现任董事长)任车间主任的时候,就已经靠举债过日子了。”而2001年初,财政部正式确认了信达、东方债转股,进而成立股份公司。信达持有中核钛白7647.9万股,发行前58.83%的股权,从而成为第一大股东。而2006年8月二股东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以11300万元转让30.16%股权及1994万元债券给此次减持风波主角嘉利九龙,算下来其成本应为2.37元/股,而此次减持的价格至少为其三倍。 信达入主中核后,上马了二期金红石等几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