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财源,为甘肃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访省财政厅厅长周多明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对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等作出了明确的表述。我省将如何贯彻落实这一精神?本报记者就此专访了省财政厅厅长周多明。
记者:请您谈谈如何在创新财政建设上具体落实十七大精神?我省经济建设发展中存在的主要矛盾有哪些?怎样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周多明: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论述,既具有深邃的理论性,又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性,既是对财政工作的鞭策,也为今后的财政工作指明了方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着力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努力建设创新财政。
我省经济社会建设中存在的诸多矛盾,主要是由发展不足和发展不平衡引起的。财政工作必须始终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这一大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主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努力做大财政收入这块“蛋糕”;二是进一步转变财政支持发展的方式。将传统的直接支持、微观支持转变为间接支持、宏观支持。三是继续做好争取中央支持工作,按国家投资取向和重点,认真做好“三农”、教育、卫生、社会保障、扶贫救灾、环境保护、企业改革等方面的项目论证、储备等基础工作,积极申报争取国家对我省的项目支持。四是积极应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对我省经济的影响。
记者:党的十七大提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省财政厅将如何具体构建民生财政?
周多明:去年年初,省委、省政府按照“和谐抓民生”的工作思路,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要办好事关民生的12件实事。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安排年初预算时,省级财政在财力并不宽裕的情况下,大力调整支出结构,安排资金6。9亿元,年内又筹措资金4亿多元,使省级财政用于解决民生问题的资金当年增加11亿多元,全力保障了12件实事的落实。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教育、社保、就业、医疗、住房等方面继续向“三农”、困难地区、困难群体、社会薄弱环节四个方面倾斜。在支农惠农方面,继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积极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不断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综合运用贴息、农业保险、投资参股、信贷担保等各种财税杠杆,探索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支农资金投入机制;积极增加投入,支持农民技能培训和输出转移,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同时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和掌握目前我省在民生方面存在的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法和措施建议,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记者:请问,我省在统筹兼顾,建设公平财政上将有哪些举措?
周多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我党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财政处于主导分配格局、调节利益关系的特殊位置。我们要进一步调整完善财政体制,坚持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继续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调动各级政府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加强管理的积极性,不断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制度,努力提高财政运行效率,增强县域经济协调稳定发展的活力。进一步深化社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通过进一步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理顺分配关系,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