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兰州7月1日讯(记者牛彦君)记者今天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省、市州级公立医院都将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为便于此项工作开展,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研究确定了部分单病种,同时,经测算审定公布了省管医疗机构28个单病种最高限价。
据了解,此次限价病种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性病科等专业。限价收费实行包干制度,单病种限价的患者实行医疗费用包干,患者治愈出院时,医疗费用未超过限价标准的,按限价水平结算。超过核定限价标准的,除不可避免的临床路径变异外,超过部分由医疗机构负担。除此之外,各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包干费用之外向患者收取任何费用。
据介绍,单病种限价实行属地化管理,有条件的县区级公立医院也要开展试点工作。省级综合医院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的病种不少于5种,市州级综合医院和省级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原则上不少于3种。各医疗机构应在本通知规定的限价水平内,以单病种临床路径为依据测定,确定所选病种的实际限价。具体限价水平报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备案后实施。单病种限价规定的是普通病房甲类二人间病房床位,病人实际住院床位等级高于或低于普通病房甲类二人间病房床位的可多退少补。 编辑: 宋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