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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5年内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
 位读者读过此文 来源:甘肃日报 日期:08-08-28 11:06:31

      我省多策并举促就业

  甘肃日报兰州8月27日讯(记者 吕宝林)今后我省将多策并举,进一步促进就业,力争在未来5年内实现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以上。这是记者今天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的。

  为切实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省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今年5年,全省将实现就业再就业培训80万人,创业培训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乡劳务输转每年新增10万人,劳务收入年增长15%以上,劳动力转移培训年增长10%,到2012年,全省劳务输转规模达到450万人,劳务收入404亿元。

  围绕着这一目标,我省将进一步明确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通过政策扶持、加大投入、加强服务、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等措施,努力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相协调,创造和改善公平就业环境,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

  就业政策体系方面,将加大政策扶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创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模式;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同时,将深入开展以创业带动就业活动。

  资金投入方面,全省县级以上政府将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在同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公共就业服务等。

  职业技能培训方面,将进一步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劳动者积极参加培训。各级团组织要与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合作开展“大学生就业见习行动”和高校毕业生技能培训。同时将增加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投入。

  在此基础上,我省还将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对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确保城市有就业需求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建立和完善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联动机制,促进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全民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有机结合;鼓励引导劳动者转移就业;建立危急灾害情况下的就业促进应急机制,积极帮助受灾劳动者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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