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酒泉日报讯(记者陈思侠 通讯员郎生平)为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和流动人口的监管,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由市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市人事、公安等9部门参加,决定自6月19日至7月15日,以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城乡接合部和乡村企业,特别是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联合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
据了解,在专项行动中,劳动保障部门将对非法用工及使用童工等案件进行及时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对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处理。公安部门将对违法扣留各种身份证件,或者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农民工,拐骗农民工,拖欠工资涉嫌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并取缔无证照的生产加工窝点。国土资源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无证采矿行为,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将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关闭。卫生部门将检查并查处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健康监护、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制度有关规定的行为。民政部门将对发现的受害人给予及时救助,帮助寻找监护人并落实监护责任,对其中的困难家庭提供生活上的帮助。监察机关将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公职人员失职渎职、参与非法经营以及涉嫌权钱交易、充当“保护伞”等腐败问题进行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工会组织将加强乡(镇)、村、企业的基层组织建设,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规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