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瓜州县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列为政府为民承诺办理的十件实事之一,制定出台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为使这一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瓜州县财政按全县农业人口总数每人每年3元的标准列支农村生活最低保障资金,列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对保障对象实行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并根据老乡镇和新建移民乡镇经济收入有差距的实际,确定老乡镇年人均保障标准为900元,移民乡镇年人均保障标准为600元;同时,根据不同保障对象的年人均纯收入确定保障标准,做到了保障标准有高有低,杜绝了平均分配,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发挥了应有的效益和作用。民政部门制定了保障资金、对象、标准和监察跟踪制度,实行了个人申请、村委会审核、乡镇公示再审核的三榜公示制度,制定救助方案,细化救助措施,积极筹备资金和物资,全面向农村困难群众下放,明确了资金的使用和对象,确保了困难群众家庭的基本生活。 截止目前,瓜州县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470户、2887人,占全县农业人口总数的3.3%,月发放保障金6.8万元,月人均补差23.5元,已累计发放低保金51.5万元,有效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