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全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动员大会召开,标志着我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工作全面启动。 市委常委、副市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洪举,市政协副主席赵建国出席会议。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要达到10项目标,一是市、镇、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市政府对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镇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二是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三镇各有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三是全面整治食品加工小作坊,本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四是100%的镇、90%的行政村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干乡市场工程农家连锁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80%,重点清查农村集市食品销售,防止假冒伪劣、变质食品流入市场;五是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80%以上;六是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100%;七是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初步整合,检测计划和信息发布初步实现统一;八是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至少3个行业20家企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九是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十是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动员会上,杨伟指出,食品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是国计民生的大事。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履行好职责,全力投入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工作中去。 杨伟要求,创建工作要始终做到明确“一个目标”、做好“两个结合”、打造“三个亮点”、坚持“四个原则”。 “一个目标”即百分之百地完成创建工作的各项指标。 “两个结合”即乡镇的创建活动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专项整治”相结合。 “三个亮点”:一是方案亮点。市政府下发的《嘉峪关市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是我市创建工作的基本框架,也是省级示范市的最低标准,城区办、郊区办、各职能部门对于创建工作指标,能高靠的要尽量高靠;对于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要敢于创新突破。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要根据《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有创新意识的工作措施。二是工作亮点。这是创建工作的核心,也是检查验收时的重要看点。各部门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在市、乡、村三个层面,要多从目前的监管难点上寻找突破口,打造创建工作亮点。三是宣传亮点。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和要求,把市政府加强全市食品安全的精神、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宣传到干家万户和所有企业。 “四个原则”:一是街道、乡镇管辖区原则。各街道办、镇政府要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全责,切实担负起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把食品安全示范市的创建工作做好做实。二是部门抓环节原则。农业、质监部门管源头领域,工商、商务管流通领域,卫生管餐饮消费领域等。各职能部门要从田间到餐桌的各个环节,做到有食品市场就有监管触角。三是企业讲诚信原则。职能部门在创建工作中,要做到部门的创建力度与企业的诚信自律相结合,通过典型的带动作用,以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在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讲求诚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诚信机制,向社会和消费群体公开诚信承诺。四是全民共同参与原则。号召全社会的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管。 同时,